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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8章 她养了两条狗,大脚板和月亮脸

    约翰十一岁那年收到了霍格沃茨的录取通知书。

    离开了那个灰色的房子。

    他进了斯莱特林。

    因为他渴望证明自己。

    渴望力量。

    渴望被尊重。

    渴望再也不用听到父亲说“你他妈也一样,小怪物”。

    他在学校里展现出了惊人的魔药天赋。

    血统里的东西,藏不住。

    但他瘦弱、沉默、穿着不合身的旧袍子。

    他的头发总是油腻腻的,因为他从小在家都是用清水洗,家里没有洗发水。

    他被嘲笑。

    被排挤。

    被几个高年级学生当成取乐的对象。

    他没有朋友。

    只有一个。

    一个女孩。

    她叫——斯内普的笔停了。

    他把那行字划掉了。

    又划了一道。

    划得很用力。

    羊皮纸差点被划破。

    他没有写女孩的名字。

    他只写了一句话。

    “他遇见过一个温暖的人。但他不知道怎么留住温暖,因为他从来没有学过。”

    然后他跳过了中间的所有细节。

    直接写了结局。

    约翰毕业后,加入了一个黑巫师组织。

    不是因为信仰。

    是因为那个组织告诉他:“在这里,没人在乎你穿什么衣服,你父亲是谁。我们只在乎你的力量。”

    他信了。

    他把自己所有的才华都交给了那个组织。

    直到有一天,他意识到那个组织给他的一切——归属感、力量、价值——全是假的。

    但为时已晚。

    他已经做了太多无法挽回的事。

    他用余生来赎罪。

    孤独地。

    安静地。

    在一间地下室的办公桌后面。

    批改永远写不好的学生作业。

    ——

    斯内普放下笔。

    他看着自己写的东西。

    然后拿起羊皮纸,把关于约翰的最后三段重新读了一遍。

    太明显了。

    他拿起鹰羽笔,修改。

    把“黑巫师组织”改成“一个承诺给他力量的陌生人”。

    把“赎罪”改成“沉默”。

    把“地下室办公桌”改成“一个山洞”。

    普通化。

    模糊化。

    让任何一个读到这个故事的人,都不会猜到这是谁的经历。

    但会觉得。

    “我好像认识这种人。”

    斯内普喝了一口已经凉透的茶。

    然后翻开一页新的羊皮纸。

    第二个故事。

    ——

    同一个开头。

    同一个家族。

    同一个女巫。

    但这一次,她做了不同的选择。

    斯内普给她取了同一个名字。

    艾拉·普雷斯顿。

    她同样被家族除名。

    同样失去了巫师世界的一切。

    但她没有嫁给罗伯特。

    或者说,她嫁了。

    然后离开了。

    带着她的儿子。

    她搬到了一个麻瓜社区。

    租了一间小公寓。

    她什么都不会。

    但她有一样东西。

    七年的霍格沃茨记忆。

    十七年的魔法世界见闻。

    那些古怪的咒语名称。

    那些荒诞的魔法生物。

    那些她曾经以为理所当然的日常——猫头鹰送信、壁炉旅行、会动的巧克力蛙。

    对她来说是常识。

    但对麻瓜来说是天方夜谭。

    她开始写。

    在一张从二手店买来的旧打字机上。

    这个打字机她用了两周才学会。

    她的文笔不好。

    遣词造句生硬,叙事节奏混乱,人物对话像在念课文。

    但她写的内容——

    一个隐藏在村庄里的魔法世界。

    一个建在森林里的巫师学校。

    一个被神奇手套决定命运的七岁孩子。

    这些东西,麻瓜从来没见过。

    但她不能真的将魔法界具体位置写出来,不然魔法部会找上门。

    她只需要让麻瓜相信,这些是她梦里的童话。

    她把魔杖改成了“法杖”。

    把飞路粉改成了“传送粉末”。

    把魁地奇改成了“飞天球赛”。

    然后把那些咒语改的面目全非,起码不能真的使用。

    名字换了,规则换了,细节换了。

    但骨架没换。

    因为骨架是真的。

    只有真的骨架,才能撑起让人相信的故事。

    她把手稿寄给了一家小出版社。

    被退了。

    寄给第二家。

    又被退了。

    第三家出版社的编辑在退稿信里多写了一句话。

    “故事有趣,但文笔需要大幅度修改。如果您愿意接受编辑意见,我们可以再谈。”

    她愿意。

    她太愿意了。

    有人愿意教她。

    她就肯努力学。

    三个月后,那本书出版了。

    印了五千册。

    卖了三千册。

    不算成功。

    但够她付下一年的房租。

    然后她写了第二本。

    第三本。

    第四本。

    每一本都比上一本好一点。

    因为她在学。

    她在用麻瓜的方式学。

    学怎么讲故事,学怎么抓住读者,学怎么在虚构中藏进真实。

    她养了两条狗。

    一条黑狗叫大脚板。

    一条狼狗叫月亮脸。

    ——

    斯内普写到这里,停了一下。

    嘴角又露出报复的笑意。

    他就是让看的人联想到这是在写谁,尤其是道格拉斯。

    继续。

    她还投资了一家麻瓜出版公司。

    不是因为她懂投资。

    是因为她写的书在那家出版社卖得最好,出版社资金紧张要倒闭,她把版税全投了进去。

    傻得要命。

    但运气好得要命。

    那家出版社后来活了下来。

    她的书越卖越好。

    还投资了科技公司,用那条叫大脚板的黑狗作为公司lOgO。

    还资助了一家孤儿院,把那条叫月亮脸的狼狗送去,陪孩子一起玩,那条狼狗很温顺。

    她的儿子——同样叫约翰——在一个充满阳光的环境里长大。

    他同样是一个巫师。

    同样在十一岁收到了霍格沃茨的录取通知书。

    但他不一样。

    他不渴望力量。

    因为他不缺安全感。

    他不需要用尖刺保护自己。

    因为他的母亲已经保护了他。

    他进了霍格沃茨。

    他交到了朋友,几乎在每个学院都有朋友,甚至还有她母亲的书迷。

    他被人嘲笑过——谁没有被嘲笑过呢。

    但他嘲笑回去。

    然后和对方一起笑。

    他遇见了一个女孩。

    一个温暖的女孩。

    他没有把她当成救赎。

    因为他不需要被救赎。

    他只是喜欢她。

    普普通通地喜欢她。

    然后轰轰烈烈的追求她。

    ——

    斯内普写完最后一个字。

    放下笔。

    他看着两个故事并排摊在桌面上。

    同一个开头。

    同一个家族。

    同一个被除名的女巫。

    两个完全不同的约翰。

    一个在黑暗中挣扎了一辈子。

    一个在阳光下走了一辈子。

    区别不在血统。

    不在天赋。

    不在运气。

    在于那个女人有没有学会——在失去魔法世界之后,用麻瓜的方式活下去。

    在于她有没有带着儿子,走出那间发霉的房子。

    斯内普没有在故事里评价任何一个选择。

    他只是写了两段人生。

    放在那里。

    让读的人自己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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