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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7章 《混血王子的回响》作者:混血王子

    墨水瓶盖打开。

    笔尖墨迹早干。

    我盯着羊皮纸看。

    这一生该怎么落下。

    她本应属于普林斯家

    她本应有着高傲的步伐

    却守着这破家

    安静得像个笑话

    谁会看这段落差。

    谁在乎她吗?

    谁写下那不被爱的挣扎。

    长长短短 短短长长

    一寸 一寸 在崩塌

    谁会听这段落差

    谁心疼她吗

    谁抹去这旧年华的尴尬

    反反复复 清清楚楚

    一刀两断 她的魔法

    她的代价

    塞德里拉出嫁

    安多米达不还

    我故意视而不见

    她袍子沾染的灰沙

    她曾经那么听他的话

    她曾经顺着麻瓜的步伐

    在这窒息的家

    死心塌地守着他

    ——节选《西弗勒斯致艾琳·斯内普》

    (刚好听歌,随手瞎编的,梁咏琪短发的曲调,感兴趣可以试试。)

    拿出一份空白羊皮纸。

    他准备写点东西。

    但没有没有马上动笔。

    他在想一个问题。

    一个他从来没有想过的问题。

    如果有人把艾琳·普林斯的故事写出来——不是用学术的方式,不是用心理学的术语——而是用最普通的文字,讲一个最普通的故事。

    会怎样?

    谁会看?谁会在意?

    一个纯血家族的女巫嫁给了一个麻瓜。

    这种事在魔法界并不罕见。

    韦斯莱家的塞德里拉嫁了个麻瓜会计师。

    唐克斯的母亲安多米达嫁了个麻瓜出身的巫师,一辈子没能回布莱克家的门。

    还有那些没有名字的人。

    那些从霍格沃茨毕业后,走进了麻瓜世界,再也没有回来的人。

    珀西·韦斯莱的文章里写了他们。

    那些“在两个世界之间迷路的巫师”。

    斯内普的手指摩挲着羊皮纸的边缘。

    他不是一个会写小说的人。

    他是一个魔药师。

    他习惯的语言是配方、剂量、反应温度和搅拌次数。

    精确。

    冰冷。

    没有歧义。

    但今晚,他脑子里的东西不是配方。

    是画面。

    是蜘蛛尾巷的画面。

    是那个跪在厨房地板上捡碎玻璃的女人。

    是那个蹲在楼梯拐角处的男孩。

    还有另一个画面。

    一个从来没有发生过的画面。

    一个女巫带着一个男孩,住在某个麻瓜社区的小公寓里。

    她瘦了。

    手指粗糙。

    但她的眼睛不一样了。

    斯内普拿起了鹰羽笔。

    蘸墨。

    想了想,他又从抽屉里拿出一份陈旧的羊皮纸。

    这是一份复制品。

    上面同样讲述的是混血王子的故事。

    这是他从三年前从谢诺菲留斯·洛夫古德那里找到的《斯莱特林的混血王子》原稿的复制品。

    (啊哈,现实世界,这个内容出现在81章(魔法界时间1992年10月),2023年1月1日发布,巧了,也是三年前。)

    他曾经想依靠这上面字迹,找到那个混蛋,一直没有找到。

    直到黑魔王复活之后,他知道了部分魂器的消息。

    然后就猜到了那个混蛋是谁。

    模仿这份手稿的笔迹,他写下了第一行字。

    《混血王子的回响》

    他看着这一行字。

    嘴角翘起,但同时又咬牙切齿。

    他继续写。

    “谨以此文,献给所有在两个世界之间迷路的人。”

    笔尖划过羊皮纸,发出细微的沙沙声。

    他写得很慢。

    毕竟他并不擅长写故事。

    ——

    第一个故事。

    他给她取名叫艾拉·普雷斯顿。

    一个听起来就很普通的名字。

    艾拉·普雷斯顿,出生于一个古老的纯血巫师家族。

    家族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十二世纪。

    祖宅的壁炉架上摆着十七代祖先的肖像画。

    每一幅画像的鼻子都又高又直,下巴都微微扬起,眼神都带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居高临下。

    艾拉在霍格沃茨读了七年书。

    成绩中等偏上。不算学霸,但也不差。

    她擅长魔药学。

    这是家族的传统。

    普雷斯顿家族的每一代人都出过至少一位魔药大师。

    她本可以继承这个传统。

    但她在七年级的时候,爱上了一个麻瓜。——

    斯内普的笔停了一下。

    他把“爱上了”三个字划掉。

    重新写。

    “遇见了一个麻瓜。”

    爱不爱的,不重要。

    或者说,太重要了,所以不能用这么轻飘飘的三个字带过。

    他继续写。

    那个麻瓜叫罗伯特。

    工厂工人。

    长得不算难看,但也不算好看。

    中等身高,中等体格,中等收入。

    什么都是中等的。

    唯一不中等的,是他的脾气。

    斯内普没有展开写罗伯特的脾气。

    他只写了一句话。

    “罗伯特不喜欢他无法理解的东西。而他无法理解的东西,远比他能理解的多得多。”

    然后他写了婚后的生活。

    艾拉离开了巫师世界。

    普雷斯顿家族将她除名。

    不是因为这个人连一个银西可都没有。

    是因为她嫁的一个麻瓜。

    纯血家族可以容忍贫穷。

    但绝不能容忍背叛。

    艾拉搬进了一个工人住宅区。

    灰色砖墙。

    发霉的墙纸。

    永远在滴水的水龙头。

    她不会用洗衣机。

    不会开煤气灶。

    不会算麻瓜的钱——她分不清一英镑和十便士的区别。

    她的全部技能是:制作一级魔药、施放标准盾牌咒、背诵十七世纪魔药大师帕拉塞尔苏斯的炼金术三十六条。

    这些技能在麻瓜世界的价值是零。

    她试过找工作。

    超市收银员。

    做了三天。

    因为不会用收银机被辞退。

    经理说:“你连最基本的操作都学不会,我们没办法继续雇佣你。”

    她试过工厂。

    做了一天。

    流水线上的机器声吓到了她。

    她从来没有听过那么大的机械噪音。

    霍格沃茨的走廊里最大的声音是皮皮鬼摔花瓶。

    她在回家的路上吐了。

    罗伯特那天晚上问她:“你就不能做一件正常人能做的事吗?”

    艾拉没有回答。

    她不知道怎么回答。

    因为她确实不会做正常人能做的事。

    她会做的事,只有巫师能做。

    而她不能做巫师能做的事。

    因为罗伯特不允许,因为魔法部法律不允许。

    他恨魔法。

    恨她是女巫。

    恨一切他无法掌控的东西。

    ——

    斯内普写到这里,停了下来。

    他发现自己攥笔的力度太大了。

    他松了松手指。

    深吸一口气。

    然后继续。

    艾拉生了一个孩子。

    男孩。

    她给他取了一个很普通的名字。

    约翰。(依旧使用《斯莱特林的混血王子主角的名字》)

    约翰·普雷斯顿——不,约翰用了父亲的姓,姓什么并不重要。

    但约翰从小就知道自己跟别的孩子不一样。

    他能让杯子里的水沸腾。

    能让花园里枯萎的花重新开放。

    能在被欺负的时候,让欺负他的人突然摔跤。

    但他不能告诉任何人。

    母亲说过。

    “在外面,不要做任何不寻常的事,不然我们都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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