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马儿罕的街道上,夕阳把整座城染成一片金黄。
朱标站在城门口,看着这座他二弟打下来的城池,心里翻涌着说不清的滋味。
城墙比他想象的高,城池比他想象的大。
那些蓝色穹顶的清真寺在余晖中泛着光,跟应天府的琉璃瓦不一样,但一样好看。
街上的百姓有汉人,有波斯人,有突厥人,有金发碧眼的欧洲商人,各色人等挤在一条街上,讨价还价的声音此起彼伏。
“大哥,走,先回府。”朱栐在旁边说道。
朱标点点头,跟着弟弟往里走。
朱雄英跟在后面,眼睛不够使,一会儿看这边的清真寺,一会儿看那边的馕饼摊子,一会儿又盯着一个牵着骆驼的波斯商人看。
“二叔,那个人的衣服好奇怪。”他小声说。
朱栐回头看了一眼,笑道:“那是波斯商人,从西边来做生意的,等回头你见得多了就习惯了。”
朱雄英哦了一声,继续东张西望。
走了大约一盏茶的功夫,前面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观音奴带着朱欢欢和朱琼炯迎上来。
“大哥...”观音奴行礼,声音不大,但很稳。
朱标连忙扶她起来,笑道:“弟妹,辛苦了。”
观音奴摇摇头,眼眶有些红,但没说什么。
她向来不是那种把情绪挂在脸上的人。
朱欢欢站在母亲身后,规规矩矩行礼的道:“大伯。”
朱标看着这个大侄女,十七岁的大姑娘了,出落得亭亭玉立,眉眼像观音奴,但气质更像朱栐,沉静内敛,站在那里不卑不亢。
“欢欢长大了。”朱标笑道。
朱欢欢微微低头回道:“大伯一路辛苦。”
朱标摆摆手,目光落在旁边那个半大少年身上。
朱琼炯穿着一身半旧铁甲,狼牙棒扛在肩上,棒头上还残留着没擦干净的血迹。
十二岁的少年个头快到他肩膀了,腰板挺得笔直,站在夕阳下像一柄刚出鞘的刀。
他脸上还有没擦干净的血迹,但眼睛亮得吓人,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子刚从战场上下来的煞气。
朱标打量了他一会儿,忽然笑道:“琼炯,杀敌了?”
朱琼炯咧嘴笑道:“杀了,大伯,前几天跟着爹打了一场,杀了百来个。”
他说得轻描淡写,好像在说今天吃了几个馍。
朱标点点头,眼里满是欣慰道:“好小子,比你爹当年还狠,你爹十四岁才上战场,你十二岁就杀了百来个。”
朱琼炯挺了挺胸脯,但随即又挠挠头道:“大伯,我爹说杀敌不在多,在有用。”
“你爹说得对。”朱标拍拍他的肩膀,那只手在少年肩上停了一会儿,感受着铁甲下结实的肌肉。
这孩子,天生就是打仗的料。
朱雄英从后面凑上来,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堂弟。
他比朱琼炯大三岁,个头也高些,但站在这个浑身煞气的堂弟面前,倒觉得自己像个文弱书生了。
“琼炯,你真杀了一百多个?”他忍不住问。
朱琼炯咧嘴笑道:“雄英哥,你要是不信,回头我带你去城外看看那些俘虏的营帐,那面奥斯曼人的帅旗就是我抢回来的。”
朱雄英眼睛更亮了,转头看向朱栐道:“二叔,真的?”
朱栐点头:“真的,那旗子挂在他帐里,回头你去看。”
朱雄英使劲点头,看着朱琼炯的眼神里多了几分崇拜。
他忽然想起小时候,父亲跟他说二叔在开平城下三锤破门的故事,那时候他觉得二叔是天下最厉害的人。
现在他也有一个这样的弟弟了。
朱标看着这两个孩子,嘴角微微勾起。
他想起自己跟二弟,也是这样,一个文,一个武,一个稳,一个猛。
“走,进去说话。”朱栐在前面带路。
总督府在城中心,原本是帖木儿的王宫,现在改成了吴王府。
院子很大,但没什么奢华的东西,青砖铺地,几棵石榴树,墙角堆着些兵器架,看起来更像军营。
朱标走进正堂,在椅子上坐下,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两个多月,从应天府到这儿,火车、马车、骑马,一路颠簸,总算到了。
朱雄英坐在父亲旁边,腰板挺得笔直,但眼睛还是忍不住往门外瞟,他想去看那面奥斯曼人的帅旗。
朱栐在他对面坐下,观音奴带着朱欢欢去安排晚饭,朱琼炯把狼牙棒往墙边一靠,挨着朱雄英坐下。
“大哥,路上走了多久?”朱栐问。
“两个多月,从应天坐火车到兰州,十二天,从兰州往西,走了将近两个月。”朱标接过朱欢欢递来的茶,喝了一口。
“路不好走吧!”
“不好走,戈壁滩上颠得厉害,有几回马车陷进沙坑里,还是雄英带着人推出来的。”
朱栐看向侄子。
朱雄英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道:“二叔,我就是搭把手。”
朱栐点点头,没说什么。
朱标放下茶杯,看着弟弟:“二弟,你这几年,辛苦了。”
朱栐摇摇头道:“不辛苦,大哥,你那边才辛苦,朝廷的事,那么多折子要批,那么多人要管,我这边就是打仗,打完了就没事了。”
朱标笑道:“你倒是想得开。”
兄弟俩对视一眼,都没再说什么。
有些话,不用说出来,心里都明白。
朱欢欢端着几碟点心上来了,有撒马儿罕本地的馕饼,有从应天府带来的糕点,摆了一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