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标题:最高法院多数意见为罪犯铺就红毯,执法者双手被缚,谁来保护守法公民?
作者:|马修·白兰度/前联邦检察官/《华盛顿邮报》特约评论员| 1961年10月9日
距离最高法院对马普诉俄亥俄州案做出判决,已经过去了三个多月。当俄亥俄州克利夫兰那位持有YH物品的杜尔丽·马普女士,以警察未出示搜查令为由,成功将定罪推翻时,我们的最高法院大法官们,或许正在为自己“捍卫了第四修正案”的壮举而沾沾自喜。他们坐在象牙塔里,用华丽的辞藻构建着一个程序正义的完美世界。
然而,当我们走上街头,走进那些被犯罪阴影笼罩的社区,与那些日夜奋战在第一线的警察们交谈时,我们听到的却是一个关于失望、困惑和愤怒的故事。
“如果有罪犯因此获释,那也是法律的裁决。”
这句出自多数意见书,由克拉克·T·坎贝尔大法官执笔的名言,如今已成为全国执法者心中一根难以拔除的毒刺。这不再是法律裁决,这是对犯罪行为的默许,是对执法者冒着生命危险所获取证据的轻蔑践踏。它宣示着,一个技术性的、非恶意的程序瑕疵,比一箱确凿的违禁品,比一名罪犯对社会造成的真实威胁,更具分量。
我们必须明确指出,这并非一次孤立的法律见解。这起判决背后,是半个多世纪以来,一股在最高法院内部悄然滋长的、极度危险的“自由派”思潮。这股思潮的领袖,正是我们的首席大法官马修·J·戴伦。戴伦大法官或许没有亲自撰写本案的多数意见书,但他投下的赞成票,以及他长期以来鼓吹的“严格约束政府权力“、“扩张刑事被告权利“的理念,正是本案判决最核心的驱动力。
坎贝尔大法官,曾经作为司法部长,理应比任何人都清楚执法工作所面临的严峻挑战。他曾是我们的战友,是一个时代的硬汉。然而,令人心痛的是,他似乎已在戴伦大法官所营造的学术氛围中迷失方向,变得软弱。他今天的判决,是对他曾经领导过的、那些为国家安全流血牺牲的探员们的背叛。
我们已经看到,类似的逻辑正在被复制到全国各地的法庭上。一位经验丰富的凶杀组探员无奈地告诉我:“现在,一个杀人犯可以因为逮捕他的警官没有在搜查令的日期上点对逗号而逍遥法外。而我们,却要冒着生命危险去补救这些文书上的错误。”
这正是戴伦法院所带来的“新秩序”:罪犯的权利至高无上,而守法公民的安全则被置于次要地位。执法人员的专业判断被不断地质疑、贬低,他们被塑造成潜在的“独裁者”,而真正的独裁者——那些持枪抢劫、杀人越货的暴徒——却被描绘成需要司法系统精心呵护的“弱者”。
我们不能让这种疯狂的局面继续下去。当警察在街上看到可疑活动,他们的第一反应不应该是“我的搜查令格式正确吗?”,而应该是“我能阻止一起正在发生的罪行吗?”。当公民在家中瑟瑟发抖,担心入侵者闯入时,他们最需要的不是一通关于“程序正义”的哲学讲座,而是一个能及时踹开大门、将罪犯制服的警察。
戴伦大法官和他的追随者们试图用一个不切实际的理想国蓝图来改造我们的国家。我们必须让他们明白,司法的最终目的,不是程序,而是正义。是对受害者的保护,是对罪行的惩罚,是给恶魔套上枷锁,而不是给执法者戴上镣铐。
我们呼吁国会,呼吁每一位珍视家园安全的公民,密切注意最高法院接下来的每一个动向。戴伦法院正在用一纸判决,让我们的街道变得更危险,让我们的家变得更脆弱。我们必须告诉那些身处庙堂之上的大法官们:
你们可以继续在判决书中玩文字游戏,但当我们这个国家的安全和秩序因此崩塌时,历史的审判席上,必将刻下你们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