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工作人员会提出这样的质疑,周云觉得很正常,毕竟在实务中行政诉讼的立案和民事诉讼的立案还是有那么一点区别的。
虽然按照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只要符合那四项,也就是说,原告符合要求,明确被告,有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正常按照规定,那么只要你符合这四个条件,那就应该被立案。
但这是理想中的情况,是个人都知道理想中的情况和实际的情况,那不能混为一谈。
而在实务中,当事人的裁判请求权与司法资源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紧张关系。
这句话很多人看了就会明白,那就是说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权是被保护的,但是现实的司法资源是没有那么丰富的,就是说它不可能满足所有人的这个请求权。
所以在实务中,基于司法资源、当事人诉讼成本以及司法权行使的界限等考量,人民法院对经审查认为在形式上符合条件的起诉,仍需要在实质上判断是否有必要给予诉讼保护。
这就是在实务中经常被提到的一句,“诉的利益”问题。
这又是只有亲身参加过诉讼才会知道的一个东西,你看,行政诉讼法中没有明确规定对诉的利益事项的审查,但在实务中就是有这个东西。
这就应了那句话,每个法院都有自己的诉讼法,你要是不懂这个,那就等着吧,你的立案永远都会很难。
至于什么是诉的利益,就是说,如果法院审查后发现,你这个诉讼的客体,也就是诉讼请求,没有审理还判决的必要,那这一诉讼就没有实际意义。
那么这个时候,为了节约司法资源也好,为了其他什么原因也罢,那么就不会给你立案。
当然,诉的利益它只是一个方面,具体立案与否,法院内部同样有很多其他的审查条件,这不是简单的一个行政诉讼法就能概括的。
所以这会周云直接开口道:“你说的没错,表面上看起来,这确实是一个民事侵权案件。”
“但是我们同样应该意识到一件事,发达煤矿在这个案件中,他的行为既违反了行政法的规定,又侵害了其他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既可能选择其一追究该民事主体的责任,亦可能要求该民事主体同时承担两种责任。”
“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同时出现的情况下,民事主体承担的责任带有强烈的公法属性。”
“那么显而易见的一件事,民事主体在分享国家公共资源的同时承担公法义务。”
“特别是承担因其在分享公共资源过程中发生的侵权行为所带来的赔偿责任,这是不言自明之理,也是法律所规定的。”
在什么地方说什么样的话,也就是周氏法则的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在法院里你肯定要说法言法语。
其实刚刚周云扯了这么一大堆,说人话的话就一句,那就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第三人发达煤矿可以在行政诉讼中确定承担赔偿责任。
不用说,在里面坐着的工作人员已经被周云这一通话给说得已有点傻眼了。
他感觉周云说的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但是一时半会又没那么理解,于是只能开口道:“周律师,要不您先稍微等一下,我去问问我们领导。”
周云这边自无不可,毕竟这样的两个案子,说实话窗口的一个人也做不了主。
行政诉讼这个东西,尤其是像这种类型的行政诉讼案件,它只要立案了,那就意味着推进了一大截。
毕竟如果真的按照临上县那边相关部门那些说法。周云只能去起诉煤矿,这事和他们没什么太大关系。
毕竟《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也规定了: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
那好了,你看这现在报告都有了,就是发达煤矿弄的,那自然而然就应该由他们来承担责任,和我们又没有什么关系。
里面的工作人员带着材料很快就找到了法院这边立案庭的庭长。
“方庭,您看,这是刚刚收到的两份诉讼材料。”
方庭长正在办公桌边写着什么,闻言抬起头来扶了扶眼镜,有点疑惑,毕竟正常情况下,如果立案时候有问题,那可以先让对方回去,后面再慢慢研究。
像是这种现场直接拿过来的,还是比较少见的。
不过疑惑归疑惑,方庭还是很快把材料接了过来。
工作人员这边适时开口道:“领导,这两份材料是京海那位周云律师提出来的。两个行政诉讼被告分别是临上县的自然资源管理局和生态环境局。”
方庭长脸上已经露出了很是诧异的表情,一边翻着手中的材料,一边道:“周云?真是他?”
河东这边也算是周云来的比较多的地方了,毕竟上次那个情况谁都知道,方庭长这边法院内部也有过一些交流。
只是没想到这位周律师居然真的来他们这了。
这人可不好惹啊,走到哪里,哪里就是一片腥风血雨,那是真的腥风血雨,你看看现在,在号子里唱《铁窗泪》那帮人,提起周云来都是恨得牙痒痒。
本来生活好好的,他们在当地吃着火锅唱着歌,有的都退休了,领着高昂的退休金,生活那叫一个舒坦,结果周云一来,突然就进去了。
名声一落千丈不说,钱也没了,什么都没了。
一边想着,方庭长一边把材料大概看了看,随即道:“煤矿开采导致的地质灾害问题,这案子应该由煤矿来负责吧?为什么他要提起行政诉讼呢?”
“而且提起行政诉讼,又把煤矿列为了第三人,诉求还是要整体搬迁,这……”
工作人员开口道:“刚刚我就和那位周律师问了一下,然后他是这么说的……”
接着工作人员就把刚刚周云的那些话说了说,庭长听得也是很认真,不得不说,那位周律师的水平确实高。
这些理论可不是随便就能说出来的,那必须是在这方面有很深的研究和经验才行。
只是方庭长这边还是不能很快做决定,于是他开口道:“走吧,我过去和那位周律师谈一谈。”
很快,方庭长来到了立案窗口:“是周律师吗?你好,我是本院立案庭的庭长,我姓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