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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招揽(3)

    老板亲自端茶。

    三杯滚水,茶包是立顿黄牌,锡兰红茶——不是给客人的规格,是给贵宾的规格。他双手捧着茶盘,依次放到三人手边,弯腰的角度精确控制在三十度。

    “几位老板是刚下船?”他试探,“这天气,上海落雨,伦敦可没这么多雨……”

    詹姆斯没有喝茶。

    他的视线落在成列挂开的成衣上。炭灰、藏青、浅棕、米白,精纺羊毛的纹理在灯光下如水波流动,贝壳扣,真丝衬里,手工锁眼。

    老板顺着他的目光,快步走向那排成衣,取下第一件炭灰色双排扣,抖开,举在菲利普身前比划。

    “这位先生骨架宽,穿双排扣最显派头,伦敦今年流行宽驳头,收腰,下摆齐膝……”他一边比划,一边不动声色地打量菲利普的旧燕尾服——那是工部局乐队的演出服,他认出了胸口隐约的刺绣字样,笑容更深,“先生是音乐家?难怪气质这样好。”

    菲利普怔怔地看着那件西装。

    羊毛的手感隔着空气传来,柔得像婴儿皮肤。他伸手摸了摸袖口。

    老板立刻把衣架塞进他手里:“先生试试!更衣室在左手边,镜前三面,灯也亮!”

    很快,菲利普走出来。

    他穿着那件炭灰色双排扣西装,头发向后梳拢,露出瘦削却棱角分明的脸。精纺羊毛顺着他的肩线自然垂落,宽驳头修饰了他过于单薄的骨架,收腰设计让原本佝偻的脊背意外挺拔起来。

    他站在三面镜前,抬起手,缓慢地,将领口扶正。

    老板已经取了第二套——深灰枪驳领,双排扣,戗驳头边缘手工挑出密密的线脚。他把它搭在臂弯,又转身挑了第三套、第四套。

    “这位先生皮肤白,穿藏青显色!这位先生肩宽,意式软肩最舒服!这条领带是爱马仕真丝,配这套灰西装正好,正好……”

    詹姆斯站在那里,看着老板在货架间穿行。

    几分钟前,这人看他们的眼神像看四堆垃圾。几分钟后,他用“先生”这个称呼的频率达到每分钟五次。

    五百美元。

    五百美元能买五十套普通西装,能让流浪汉住三个月饭店,够底层职员攒一年薪水。而在这里,五百美元只是六套成衣、几条领带、几顶帽子的价钱。

    可它买到的不只是衣服,还有尊重,至少是尊重的伪装。

    詹姆斯接过西装,走向更衣室。

    二十分钟。

    五百美元变成六套西装、三条领带、三顶软呢帽、三双牛津皮鞋。

    老板亲自把包装好的纸袋递到詹姆斯手里,躬身送到门口,甚至冒雨拉开轿车后门,确保几位“贵客”落座舒适。

    “几位慢走,下次再来!”他的声音在雨夜里依然清晰,“小店每月从伦敦进货,最新款、最顶级!”

    车门关闭。

    轿车驶离静安寺路。

    詹姆斯握着方向盘,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后座。

    三个纸袋放在菲利普和汉斯中间,崭新的西装叠放整齐,软呢帽扣在纸袋边缘。他们没有打开来看,只是把手搭在纸袋上,像搭住一根浮木。

    宋明远望着窗外,始终没有说话。

    车过南京路时,他开口:“去汇中饭店。”

    汇中饭店。

    外滩地标,六层文艺复兴式建筑,白厅外墙配红砖腰线,正门对着黄浦江。它的电梯是上海最早的,木质轿厢,黄铜栏杆,由穿制服的服务员手动操作。

    宋明远在三人簇拥下走进大堂,来到前台。他在前台经理的注视下,把一张银元票拍在大理石台面上。

    “三套顶级套房,”他说,“相邻,七天。”

    前台经理接过银元票,看清上面的面额——一千元,香港汇丰银行即兑券。他脸上的职业笑容多了三分温度。

    “先生,顶级套房每日每套租金三十大洋,三套七日合计六百三十大洋。您付一千,需找零三百七十。”

    “不用找零。”宋明远说,“三百六十挂在账上,剩下十个大洋是你的小费。”

    经理的笑容从三分温度升到七分。

    他亲自拿起钥匙,亲自引领四位客人走向电梯。电梯服务员见到经理亲自陪同,连忙按住开门键,侧身肃立。

    “顶楼,三套相邻,最好的景观房。”经理把钥匙递到宋明远手中,“这三位先生的行李,需要派人去取吗?”

    宋明远没有回答,转身对三人说:

    “今晚好好休息,明天上午再谈。”

    他把三把钥匙分给詹姆斯、菲利普、汉斯,又掏出三十美元,每人十美元。

    “这是零用。”他说。

    然后转身,穿过大堂,推门走进雨夜。

    福特V8的发动机响起,尾灯在雨幕中划出两道红线,很快消失在南京路尽头。

    电梯门缓缓关闭。

    电梯服务员按下顶楼按钮,木质轿厢开始平稳上升。经理已退出电梯,金属栅门隔绝了他殷勤的笑容。轿厢里只剩三人,还有他们手中镀金刻字的房门钥匙。

    电梯门开。

    走廊铺着深红地毯,壁灯晕出暖黄光圈。602、603、604,三扇门紧紧相邻,门牌都是黄铜铸造。

    詹姆斯打开602门。

    房间比他记忆里任何居所都大。双人床靠墙,床头柜上摆着白瓷台灯。窗前有沙发榻,榻边小几放着果盘,苹果擦得锃亮。推开浴室门,白瓷浴缸占据半壁江山,黄铜龙头擦到能照见人影。

    他进了浴室,把浴缸龙头拧到最大。

    热水哗然涌出,白雾升腾,很快模糊了整面镜子。他伸手抹了一把镜面,看见自己的脸。

    眼眶红了。

    不是哭。是太久没有在镜子里认真看过自己。

    他脱掉廉价成衣店的混纺衬衫,把身体浸进热水。

    水烫得几乎要烫伤皮肤。他没有调冷,就那么仰面靠着浴缸边缘,让热水从肩膀一直漫到胸口。三个月积攒的寒意仿佛被这热度一寸寸逼出体外,从毛孔蒸腾,融进满室白雾。

    洗完澡后,詹姆斯从浴缸里起身,擦干,穿上浴袍。

    他走到卧室,打开纸袋,取出那套猎装。在穿衣镜前,调整领结位置,抚平驳头,把袖口拉直。

    突然,敲门声响起。

    詹姆斯打开门。门外站着菲利普和汉斯。

    他们也换了新西装。菲利普穿那件炭灰色双排扣,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瘦削的脸在灯光下竟有了几分旧日神采。汉斯穿藏青意式软肩,系着爱马仕领带,把青白头皮也衬得不那么狼狈。

    三人对望。

    没有寒暄,没有试探。他们默契地走进詹姆斯房间,汉斯关上门,菲利普在沙发榻坐下,詹姆斯倚着窗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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