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默没有回答这个问题,把右手锤举了起来。
锤头上沾满了血和碎肉,云纹被糊住了,看不出原来的样子。
锤柄上的麻绳被血浸透了,湿漉漉的,握在手里滑腻腻的。
阿史那社尔看着那柄锤,想起了他的叔父颉利。
颉利被斩首的那天,也是在这样一柄锤下,死在渭水边的乱军之中。
消息传到草原上时,他正在喝酒。
听到这个消息,他手里的碗掉在地上摔碎了,酒洒了一地。
他那时候很愤怒,发誓要为叔父报仇。
他花了几个月的时间,走遍了草原上的每一个部落,利用武力才凑了这七八万骑兵。
现在,仇人就在他面前,手里举着那柄杀了颉利的锤。
但阿史那社尔发现自己一点都不愤怒了。
他发现自己只想跑。
但腿不听使唤,怎么都迈不动。
“等…等一下...”他的汉话说得磕磕绊绊的,声音飘忽。
李默的锤没有等。
锤落。
阿史那社尔什么都不知道了。
他的身体从马上栽了下去,砸在地上,溅起一片尘土和草屑。
头盔飞出去老远,在草地上滚了几滚,那撮白鹰羽毛沾了泥,歪歪扭扭地插在头盔上。
金色的狼头大旗还在风中飘扬,旗杆三丈高,粗得像房梁。
李默把锤挂回马鞍上,拔出背上的大刀。
他一刀砍向旗杆。
刀锋在半空中划过,银白色的亮光一闪而过...
“咔嚓...”
旗杆断了。
三丈高的旗杆从中间折断,上面半截带着金色狼头大旗缓缓倒下来,在空中划了一道弧线,正砸在李默面前。
旗面铺了一地,金色的狼头沾满了泥土和血迹,狼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像是在瞪着他。
李默弯腰,抓住旗面的边缘,用力一扯,把狼头扯了下来。
他把那块布叠好,塞进怀里。
这是信物,要给二哥看的。
战场上,突厥人彻底崩溃了。
帅旗倒了,可汗死了,那些还在抵抗的士兵看到这两件事,最后的勇气像被人抽走了一样荡然无存。
有人扔了兵器跪在地上投降。
有人脱了铠甲骑上马就跑。
有人趴在地上装死,脸埋在草丛里,屁股撅得老高。
有人抱着同袍的尸体哭嚎,浑然不顾身边还在进行着单方面的屠杀。
战场太大,从东边跑到西边要半柱香的工夫,从南边跑到北边要更久。
七千唐军在战场上分割包围,把溃散的突厥人切成一块一块的,像切羊肉。
赵老根带着骑兵在战场上追杀了大半个时辰,把能抓的都抓了,能杀的都杀了。
步兵跟在后面收拾战场,把俘虏押到一起,把尸体堆起来,把兵器铠甲收缴归拢。
周大勇带着他的兵在打扫战场,他穿着一件半旧的铁甲,手里提着一把刀,脸上全是灰尘和汗,但眼睛亮得很。
十几年前跟罗艺打仗的时候,他见过突厥人烧杀抢掠的场面,见过被屠尽的村庄,见过被挂在木杆上的尸体,见过被铁链穿过锁骨拖着走的俘虏。
那时候他就在心里发过誓,有朝一日,要把这些债一笔一笔地讨回来。
今天,罗艺死了,阿史那社尔也死了,幽州平定了,突厥人被击溃了。
他不敢说债都讨回来了,但至少讨回了一部分。
天色渐渐暗了,残阳如血,把整片草原染成了暗红色。
尸体从东边铺到西边,一眼望不到头。
血水在草地上汇成小溪,汩汩地流,在低洼处积成小小的血泊,映着天边最后一抹晚霞。
李默一个人站在那面倒下的金色狼头大旗旁边,把刀上的血迹在旗面上蹭了蹭,蹭干净了。
插回背上的刀鞘,弯腰从地上捡起阿史那社尔的头盔。
头盔里还有半截脑袋,白鹰羽毛沾满了血和泥,歪歪扭扭地插在头盔上。
他把头盔放在旗杆旁边,又从马鞍上摘下阿史那德的人头,并排摆在一起。
两颗人头,两颗突厥可汗的人头,一个是在幽州城北大营砍的,一个是在长城以北草原上砍的。
他看了它们一眼,站起来,转过身。
南边是来时的方向,两千多里外是长安。
长安更南边,是黄山村。
赵老根从战场上跑过来,靴子上全是泥和血,衣裳破了好几道口子,左边胳膊上的袖子被扯掉了一半,露出里面黑黝黝的皮肉。
皮肉上有一道浅浅的刀伤,正往外渗血,他用手背擦了一下,擦不干净,就不管了。
“殿下,突厥人跑了,俘虏了两万多人,缴获战马三万多匹,牛羊无数,粮草辎重堆成了山。”他的声音很大,像是在喊,但不是在喊,是战场上待久了,耳朵被马蹄声和喊杀声震得暂时不好使了。
李默没有说话,看着南方的天际。
太阳完全落下去了,天边最后一抹红色也消失了。
星星开始一颗一颗地亮起来,先是东边那颗最亮的,然后是北边的,然后是西边的,最后是天顶的。
密密麻麻的,像洒了一把碎银子。
赵老根等了一会儿,见殿下不说话,挠了挠头。
“殿下,今晚在哪儿扎营?是在这儿,还是往前走走?”
“在这儿...”
赵老根应了一声,转身去安排了。
篝火一堆一堆地点起来,在战场上铺开,像一条火龙横卧在草原上。
士兵们围在火堆旁边,有的在烤干粮,有的在喝水,有的在擦兵器,有的在小声说话。
有人在说今天的仗,说殿下一个人冲进重骑兵阵里的样子,说殿下一锤砸断帅旗的样子,说殿下砍了阿史那社尔脑袋的样子。
说话的士兵声音不大,但语气里带着一种说不清的东西。
那不是害怕,是敬畏,是对一种无法理解的力量的敬畏。
李默坐在营地边缘的一块石头上,面前的篝火不大。
赵老根走过来,把一块烤好的羊肉递给他。
“殿下,吃点东西。”
李默接过去,咬了一口。
羊肉烤得焦黄,外酥里嫩,是草原上的羊,肥美多汁,比关中的羊肉好吃。
但李默吃不出味道,嚼了几下,咽下去,又咬了一口。
赵老根在他旁边蹲下来,手里也拿着一块羊肉,咬了一大口,嚼得满嘴流油。
“殿下,今天这一仗,咱们杀了多少人?”
“不知道...”李默说。
“末将粗略算了一下,光是战场上留下的尸体就有三万多,跑散的至少有两万,俘虏了两万多,阿史那社尔的主力,基本上被打光了。”赵老根又咬了一口羊肉,含混不清地说。
“阿史那社尔的主力不止这些,草原上还有。”李默把羊肉放下,从怀里掏出那张舆图,展开来,借着火光指给赵老根看。
“这里是突厥王庭,在更北边,阿史那社尔只带了本部兵马南下,还有其他部落没动,打完这一仗,他不会再来找了,会往北跑,跑回王庭,召集各部,重新集结。”
赵老根的脸色变了,手里的羊肉差点掉了。
“殿下,还要往北打?”
“往北打,一直打到突厥人不敢再来为止。”
赵老根看着被篝火映红的舆图,咽了口唾沫。
舆图上的北方是一片空白,没有山川,没有河流,没有城池,只有一片茫茫的草原。
再往北,是漠北,是不毛之地,是大唐军队从没到过的地方。
但殿下要去。
他深吸一口气,把最后一块羊肉塞进嘴里,嚼了几下咽下去,在裤腿上擦了擦油腻的手。
“殿下,末将去安排。”
他站起来,走了两步,又停下来回头看着李默。
“殿下,您说往北打,末将就跟着您往北打,您打到天边,末将就跟到天边。”
李默看着他那张被火光映得忽明忽暗的脸。
“去安排吧!”
赵老根转身走了。
这次没有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