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挂了电话,再出来的时候,脸色就不怎么好看了:
“人家业主说了,父母都死了!你们居然还好意思来冒充?赶紧滚,不然我报警了!”
姜世杰几次辩解,可保安根本不信,直接将他轰走。
姜世杰气得说不出话来,偏他老婆冯娜还在旁边添油加醋:“你看看!这就是你一直惦记的好女儿,连自己亲爹都不认!大逆不道,早晚被雷劈!”
姜世杰瞪了她一眼:“但凡你当年对她好一点,荔荔也不会跟我们闹翻。现在该怎么办?我都答应了陆家,交不出心脏可怎么办?”
冯娜眼珠子一转,道:“我有办法!”
女人凑在男人耳边低语两句,男人眼眸顿时亮了起来:“这法子好!我就不信了,她还真能绝情成那样!”
午后暖风温柔地吹过帘幔,叫人昏昏欲睡。
姜荔不知道睡了多久,忽然有个温柔的女声在喊:“荔荔,荔荔……”
这是……想起来了,是妈妈的声音!
姜荔急忙睁开眼,映入眼前的是曾经在脑海里挥之不去的一幕:
洁白的大床上,女人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却还努力地伸手呼唤:“荔荔,妈妈要走了,妈妈的财产都留给你。可是没有妈妈的照顾,你可怎么办呀……”
下一刻,妈妈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另一个美艳却凶悍女子,插着腰呵斥:“你妈已经埋地底下了!从今以后我就是这个家的女主人,你要敢跟我闹,我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画面又一转,出现在眼前的是一间满是消毒水混着霉味的房间,狭小的窗户被铁条焊死。
姜荔瞬间就慌了,冲过去用力地拍打紧锁的房门:“开门,放我出去!我没有病,我要去上学!”
门外传来冰冷的嘲讽声:“来精神病院的,都说自己没病。”
姜荔哭了,像只可怜的猫儿般,哭着说:“我不是精神病,我真的不是!他们在骗人……呜呜,妈妈你在哪里,妈妈救救我……”
姜荔猛然惊醒,胸口像被千斤巨石压住一般,痛得几乎无法呼吸。
好一阵子,她才抬起头,待看到穿衣镜里映出的是成年的自己时,她的心才慢慢地平静下俩。
那些被她刻意压在心底深处,轻易不敢触碰的记忆,此刻都如潮水般涌来。
小的时候,姜荔的家境很好。父母白手起家,一同创业。可男人的劣根性,在她父亲的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有钱之后,姜世杰就开始夜不归宿,纸醉金迷。
母亲郁郁寡欢,后来就病倒了。即便如此,姜世杰还不肯收心,只请了护工照顾妻子。
护工是很漂亮的女人,照顾着照顾着,却照顾到了男主人的床上。
就这样,姜荔母亲被活活气死,临死之前立下遗嘱把所有财产留给女儿。
姜荔母亲死后不到一个月,护工冯娜就以女主人自居。把姜荔所有的东西,全部丢掉,连一张母亲照片都不愿意给姜荔留下。说死人照片留着不吉利。
真可笑,嫌死人的东西不吉利,却要住人家的房子,睡人家的丈夫。
姜荔恨极了他们,一直想要找到被父亲藏起来的遗嘱。她还计划着,等自己一成年,就要拿回母亲的一切。
可惜,她那时还小、心机也不够深,根本斗不过狡猾的大人。
后妈一句:“死丫头这么小就钻钱眼里,和父亲争遗产。将来长大了也是个祸害!”
于是他们灵机一动,居然想出了一个歹毒的计策:若是财产继承人有精神病,即便年满十八岁,也由监护人代为管理财产。
那年,姜荔12岁,还没从失去母亲的悲痛中缓过神来,就被亲生父亲伪装病历送进了一家私人精神病院。
在那个设施简陋、地处偏僻的精神病院里,她度过了整整一年。
直到一位新来实习医生,看出姜荔的问题,拼尽全力帮她逃离出去。可他自己却因此搭上了性命,再也没有走出那座牢笼。
赤裸的脚踩在光洁的地板上,冰冷的触感,让姜荔找回一点真实感。
她缓步行至窗前,抬眸看去。夕阳西下,霞光满天。
落日西去,岁月往复,可那些逝去的人,再也无法归来。
拥有万物之眼后,她夜夜凝望暗夜,却寻不到他们的一点痕迹,阴阳两隔,此生再无相见。
晚上七点,陆景浩、陆时序叔侄俩结伴而来。
本来陆景浩还专门给姜荔带来了一束百合花,可陆时序说:“姜小姐不喜欢百合,送给门卫吧。”
然后不由分说就把他精心挑选的花束,丢给了门口的保安。
见到姜荔的时候,她穿着一身白色的裙子,头发披散着,神情冷得彷佛能冻死人。
陆时序敏锐地感觉到,她似乎心情不好。为什么不高兴?遇到什么事了吗?
他正犹豫着如何询问,显得不冒昧时。
就听到陆景浩大大咧咧地问:“姜小姐,你有没有男朋友?喜欢什么样的男人?”
这话很冒昧,陆时序想要阻止都来不及。
姜荔冷冷地扫了陆景浩一眼:“我喜欢的类型已经死了。”
陆景浩:“……”
姜荔坐在沙发上:“再说一句废话,美人皮的事情我绝不再管。”
于是陆景浩闭嘴,寻思着先把眼前的危机度过再谈感情。
“姜小姐,接下来要怎么办法?”
姜荔拿出美人皮,又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香和祭品,摆在台子上,对陆时序道:“你过去跪下,把事情经过一五一十的再讲述一遍。然后磕三个头,问它是否满意。”
“哦好。”
陆景浩乖乖照做,磕完头之后,却不见有任何回应。
他扭过头问姜荔:“怎么没反应?”
姜荔道:“可能嫌你不够诚心,继续磕头。磕三个,问一问。没反应就继续磕。”
“啊?一直磕?”陆景浩有点为难,“如果一直没反应,我岂不是得一直磕下去?能不能找人代替?小序来来来,你是我小辈,理应给叔叔代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