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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不回

    厨房里,宋樱刚要将炒好的臊子盛出来,厨房门被推开。

    裴珩面无表情站在门口,高烧未褪,两颊带着潮红,幽幽望着厨房里。

    宋樱一愣,“呀!你怎么出来了?快回屋里去,烧还没退呢,现在风硬,别再吹得更厉害了。”

    程默也赶紧说:“裴大哥,你快回屋里去,这里有我就行,我和嫂嫂在!”

    裴珩看向程默。

    “天都要黑了,你还不回?”

    程默十分坚定,“裴大哥,我今天住你家。”

    裴珩:……

    发烧的副作用是想打人吗?

    他现在有点想打!

    “吃什么饭?”吸了口气,裴珩没再理程默,朝宋樱问。

    宋樱端着准备盛臊子的盆,“吃面条,面条已经煮好啦,我把臊子盛出来就能开饭,你回屋等。”

    裴珩看了一眼放在旁边的一盆面条,指挥程默,“你把面条端进去。”

    程默立刻起身去端面条。

    但又怕他不在的时候,万一嫂嫂给裴大哥下毒,端上面条,程默又说:“我等嫂嫂把臊子盛好一起吧。”

    裴珩带着要把人烧裂开的高烧,抬脚朝他屁股上踹了一脚,“去!”

    要不是端着面条怕把面条扣了,程默让踹的差点蹦起来。

    虽然不知道裴大哥为啥忽然踹他,听着还像发火,但裴大哥一定有他的道理。

    程默昂了一声,端着面条,一步三回头,往屋里去。

    程默一走,裴珩头晕脑胀吁了口气,看向宋樱。

    宋樱已经将臊子盛好了,正一手端着臊子盆,一手去拿筷子。

    裴珩从她手里接了那个装着臊子的盆,“还要端什么,我来端。”

    宋樱笑道:“没啦,我拿上碗筷,把你的药端进去就好啦。”

    她笑的轻快,两只眼睛弯弯的,一点没有以前发脾气的样子,看起来很快活。

    从来了这里,这是裴珩第一次见宋樱笑。

    裴珩皱眉。

    她在笑什么?

    ……

    虽然没有肉,只是用猪油炒干萝卜条,但真的很香。

    这真是宋樱做的?

    他们来这里的两个月,他只吃过宋樱做的晚饭,但都是很难吃的,偶尔还是生的,他从来没想过是宋樱厨艺不好,只觉得是家里太穷了不够宋樱发挥。

    结果?

    昨天还吃半生不熟的面疙瘩汤,今天就能吃上这种?

    今天的面条,裴珩甚至觉得是他长这么大以来吃过最好吃的一顿,就连吃完面条,带着油星儿的面汤都是极好喝的。

    他烧的发疼的身上,都感觉因为喝了热面汤,出了一点汗,舒服了许多。

    “嫂嫂好香啊!”程默吃的不知天地为何物,埋头干了两大碗面条,喝了一大碗面汤,还想吃,但没了,一抹嘴,朝宋樱说。

    宋樱笑眼弯弯的,“明天再给你们做。”

    裴珩脸色微冷,“明天他不在。”

    程默立刻说:“明天我还在!”

    裴珩想把他一脚从炕上踹下去!

    “明天你不去码头上工?今天已经耽误一天,明天再耽误,你娘不骂你?”裴珩忍着脚上的动作,问。

    一提他娘,程默有些蔫吧。

    他娘对他很严厉。

    从来不许他上工请假。

    今天已经是他偷偷请假了,要是被他娘知道了,肯定要闹的。

    但裴大哥的病还没好,万一嫂嫂下毒……

    裴大哥对他那么好,他得盯着嫂嫂!

    看着宋樱,程默硬着头皮说:“我娘不骂我!”

    裴珩现在就想把他撵走。

    但这里距离程默的村子好几里地,大晚上的,万一出啥事。

    忍。

    明天一早,天不亮就带程默去上工,发烧也去!

    端起药碗,裴珩面无表情将一碗中药灌下去。

    宋樱:嘶~

    看着就好苦!

    不愧是未来太子爷,就是能吃苦。

    迫切表现自己,裴珩一碗药刚喝完,宋樱立刻狗腿的递上一颗糖丸,“解解苦。”

    还不等裴珩拿,程默一脸警惕,嗖的将那糖丸拿了自己手里,“这是什么?”

    “饴糖。”宋樱以为程默也想吃,毕竟他连药都偷喝,于是准备再拿一块另外给裴珩。

    原著里,裴珩后来把程默当亲弟弟疼的。

    她不能得罪未来太子爷,也不能得罪太子爷的弟弟。

    裴珩黑着脸,一把从程默手里把那块饴糖抢了回来,太阳穴突突的跳,“收拾饭场子,自己去西房歇着去!”

    他声音不高,但因为透着一股怒火,带着压迫感极强的气势。

    程默也不知道他裴大哥怎么突然发这么大火,但吓得一个激灵,忙从炕上下去,嗖嗖嗖,几下收拾了饭场子,麻溜出去了。

    他一走,屋里安静下来。

    裴珩看向宋樱。

    宋樱原本平静的心忽然咯噔,裴珩该不会是吃饱了,有力气了,要和她算冯永知的账?

    眼见宋樱耸眉耷拉眼,一副小心翼翼的样子,跟个鹌鹑似的,裴珩不由扪心自问,自己刚刚太凶了?把她吓着了?

    还是程默出去了,她就不想对着自己笑了?

    程默不过十三四岁的毛头小子,能有什么吸引力……

    裴珩捏了捏眉心,自己这都是想了些什么乱七八糟的。

    “从哪来的饴糖?”将那块糖含在嘴里,裴珩打破安静。

    这是原主给自己买来解馋的,宋樱当然不敢说实话,只耷拉着脑袋,“今日去药堂的路上买的,怕你吃药苦。”

    裴珩看着宋樱。

    宋樱心头一跳,只顾着讨好,差点忘了原主人设!

    立刻抬头,鼓足勇气,凶巴巴瞪着裴珩,“你怎么不知好,好,好歹!若是不想吃,便还我!你不吃我吃!饴糖可贵呢!你就是故意找茬!”

    裴珩只觉得宋樱今天不一样。

    凶的样子像他小时候养的那只小狗,光叫唤,却不敢咬人,害怕了还要往床榻底下钻。

    “冯永知不是什么好人,你离他远点。”

    宋樱心头轻轻吸了口气。

    果然是说冯永知的事。

    不愧是未来太子爷,就是难糊弄。

    宋樱点头,维持人设,“我当然知道,用,用得着你说啊,你的任务就是给我赶紧养好病,快点去赚钱!”

    “你脚怎么了?”刚刚宋樱走路的时候,就有点一瘸一拐,裴珩问。

    宋樱撇嘴,“当然是走路疼的,去镇上来回要走那么远的。”

    嗓音透着一股娇气。

    裴珩不禁想到半下午的时候,宋樱忽然伸手解他衣裳,要给他擦一擦身上。

    沉默了一瞬,“脱了,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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