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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饱餐一顿,暖意渐生

    暖黄的马灯光晕里,林栖柚锁好了院门和屋门,又拉上了用厚布做的简易窗帘,彻底挡住了外面的视线。

    忙活了整整一天,从清理牛粪到补墙修屋顶,再到搭灶台打家具,几乎没歇过脚,此刻彻底放松下来,她才感觉到肚子饿得咕咕叫,四肢都有些发软。

    原主在林家十几年,从来就没吃过一顿饱饭。农忙的时候一天两顿稀得能照见人影的玉米糊糊,农闲的时候更是一天只有一顿剩饭,还全是馊的、硬的,稍微有点好东西,全紧着林建军和林家的男丁,原主能活下来,全靠一口气吊着。

    就连这次跳河,也是因为林老太连着三天只给了她半个窝窝头,她饿得头晕眼花,又被逼着嫁给张屠户,才一时想不开走了绝路。

    林栖柚摸了摸自己依旧干瘪的肚子,心里叹了口气,意念一动,整个人瞬间进入了随身空间。

    灯火通明的仓库里,物资依旧堆得满满当当。她径直走到生鲜区,拿了一块肥瘦相间的腊肉、一小把新鲜的蒜苔,又拿了两枚土鸡蛋,主食区舀了一碗晶莹剔透的东北大米,顺手还拿了一小瓶香油和一小包细盐。

    这些在21世纪随处可见的东西,在这个凭票供应、缺衣少食的七零年代,是有钱都买不到的硬通货,是过年都未必能吃上一口的好东西。

    拿着东西出了空间,林栖柚先把大米淘洗干净,放进空间里拿出来的不锈钢小盆里,加上水,放进灶台的大铁锅里,隔水蒸上。土灶台的火很好烧,干柴噼里啪啦地燃着,很快锅里就冒起了热气,淡淡的米香慢慢飘了出来。

    这米香,和村里常吃的糙米、红薯面完全不一样,带着一股独有的清甜,光是闻着,就让人忍不住咽口水。

    林栖柚又把腊肉洗干净,切成薄薄的片,蒜苔摘好洗净切成段,打了两个鸡蛋,加上温水和一点点细盐,搅匀了盖上盘子,也放进锅里一起蒸着。

    等锅里的热气越来越浓,米饭和鸡蛋羹的香味混着腊肉的咸香,一股脑地从锅里飘出来,溢满了整个屋子,又顺着门缝飘到了院子里,甚至飘到了院外的小路上。

    晚上出来巡夜的老支书,路过院门口的时候,脚步顿了顿,抽着旱烟纳闷地嘀咕:“哪来的肉香味?这荒郊野岭的,莫不是我闻错了?”

    他凑到篱笆墙外闻了闻,香味更浓了,可看着这破破烂烂的牛棚,只当是自己老了鼻子不灵,摇着头走了,压根没往林栖柚身上想——一个刚被林家赶出来、身无分文的丫头,能喝上一口糊糊就不错了,怎么可能吃得上肉?

    屋里的林栖柚对此一无所知,她正专注地炒着腊肉。

    腊肉下锅,油脂瞬间就被逼了出来,滋滋作响,浓郁的肉香瞬间爆开,馋得人直流口水。她先把腊肉煸出油,盛出来,再用底油把蒜苔炒到断生,再把腊肉倒回去一起翻炒,加上一点点空间里的生抽提鲜,不过几分钟,一盘色香味俱全的腊肉炒蒜苔就出锅了。

    正好这时,锅里的米饭和鸡蛋羹也蒸好了。

    林栖柚把饭菜端到简易的木桌上,掀开蒸米饭的盆盖,瞬间,浓郁的米香扑面而来,蒸好的白米饭颗颗饱满,晶莹剔透,油亮油亮的。鸡蛋羹滑嫩得像豆腐脑,颤巍巍的,上面淋上一点点香油,香得人鼻子都要掉了。

    还有那盘腊肉炒蒜苔,腊肉咸香入味,肥而不腻,蒜苔脆嫩爽口,光是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

    林栖柚拿着筷子,先扒了一大口白米饭进嘴里。

    软糯香甜的米饭在嘴里化开,没有半点糙米的涩味,满满的都是米香。这一口饭下去,瞬间熨帖了空荡荡的胃,也唤醒了原主身体里,对饱饭刻入骨髓的渴望。

    原主活了十八年,从来没吃过一口这样纯白的大米饭,更别说这么香的腊肉和鸡蛋羹了。

    林栖柚嚼着米饭,眼眶突然就热了。

    她想起原主的记忆里,每次林家煮白米饭,都是逢年过节的时候,原主只能站在灶台边,看着林建军一碗接一碗地吃,自己连一口米汤都喝不上,只能捡掉在桌上的饭粒,还会被刘翠花一巴掌扇在脸上,骂她是贱丫头,不配吃白米饭。

    十八年,六千多个日夜,她就这么饿着、冻着、被打骂着,最后落了个惨死雪地的下场。

    林栖柚吸了吸鼻子,压下心里的酸涩,夹了一块腊肉放进嘴里。咸香的油脂在嘴里化开,肉香浓郁,好吃得她差点把舌头都吞下去。

    她一口米饭,一口腊肉,再挖一勺滑嫩的鸡蛋羹,吃得酣畅淋漓,连筷子都停不下来。

    不知不觉间,满满一盆白米饭,一大盘腊肉炒蒜苔,还有一碗鸡蛋羹,被她吃了个干干净净。

    这是她穿书以来,吃的第一顿饱饭,也是原主十八年人生里,唯一一顿真正的饱饭。

    放下碗筷,林栖柚摸了摸吃得圆滚滚的肚子,浑身都暖洋洋的,之前干活的疲惫一扫而空,浑身上下都充满了力气。

    幸福感,原来这么简单。

    一碗饱饭,一个遮风挡雨的家,不用担惊受怕,不用被人打骂算计,就足够了。

    她把碗筷收拾干净,用空间里的洗洁精洗得锃亮,放进了碗柜里。又烧了热水,好好擦了擦身子,换上了从空间里拿出来的纯棉睡衣,躺到了铺着柔软被褥的木床上。

    床是她亲手搭的,结实又稳当,被褥是穿越前囤的,柔软又暖和,比林家那硬邦邦、满是跳蚤的稻草床,好上千倍万倍。

    林栖柚躺在床上,听着窗外风吹过麦田的哗哗声,还有远处传来的几声狗叫,心里无比安稳。

    她终于不用再提心吊胆,不用再怕第二天一睁眼,就被人绑去卖给老光棍了。

    这里是她的家,完完全全属于她自己的地方。

    带着满满的安全感,林栖柚很快就沉沉睡了过去,一夜无梦。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林栖柚就醒了。

    多年早起的习惯刻在骨子里,她穿好衣服,洗漱完毕,先喝了一杯灵泉水,浑身清爽。刚打开院门,就愣住了。

    院门口的篱笆墙边,整整齐齐地码着一捆干透的木柴,劈得方方正正,码得严严实实,足够她烧半个月的。木柴旁边,还放着一个小小的布袋子,她拿起来打开一看,里面装着满满一袋玉米面,足足有五六斤重,颗粒饱满,磨得细细的,一看就是新磨的。

    林栖柚的心,瞬间就暖了。

    她不用想都知道,这是谁送来的。

    整个红旗村,和她非亲非故,却愿意这么默默帮她的,只有陆峥野。

    昨天他送来了木料和石灰,今天又悄悄送来了柴火和玉米面。她刚分家,别说柴火和粮食,就连一口能下锅的米都没有,这些东西,看着不起眼,却是她眼下最急需的,是真正的雪中送炭。

    林栖柚抱着那袋玉米面,看着那捆整整齐齐的木柴,嘴角忍不住微微上扬。

    原书里写的陆峥野,是个冷硬孤僻、不近人情的糙汉,对痴缠他的原主,更是厌恶至极,连一个眼神都懒得给。可这几天接触下来,她看到的,却是一个外冷内热、心思细腻、善良正直的男人。

    他话不多,却总能在她最需要的时候,不动声色地帮她一把,不张扬,不图回报,连送东西都趁着天没亮,悄悄放下就走,生怕她尴尬,怕她觉得欠了人情。

    林栖柚把木柴和玉米面搬进屋里,心里默默记下了这份人情。

    她不是只会接受别人好意的人,这份情,她一定会还。

    等她把东西收拾好,院门外就传来了脚步声,几个早起去地里干活的村民路过,看到她开着门,都忍不住停下脚步,好奇地往院子里看。

    当看到原本破败不堪的牛棚,竟然被收拾得干干净净,土墙补得平平整整,屋顶也修好了,院子里还围了篱笆,翻了菜地,一个个都惊得瞪大了眼睛。

    “我的天!这真的是那间破牛棚?这才一天功夫,怎么变了个样?”

    “四丫头也太能干了吧?一个姑娘家,竟然能把房子修成这样,比老爷们都厉害!”

    “以前真是看走眼了,没想到这丫头这么能干,难怪敢跟林家分家单过,人家是真有本事!”

    议论声里,再也没有了之前的嘲讽和看笑话,只剩下满满的惊讶和佩服。

    林栖柚对着他们笑了笑,没多说什么,转身回了屋,关上了门。

    她知道,从今天起,红旗村的人,再也不会把她当成那个只会哭哭啼啼、任人拿捏的林家四丫头了。

    她靠在门框上,想起昨天陆峥野送木料时的样子,想起今早门口的柴火和玉米面,心里泛起一阵说不清道不明的暖意。

    这个外冷内热的糙汉,好像和原书里写的,真的有点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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