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11月,日本陆军航空本部通过了《航空部队使用法》,其中第103条规定:“战略攻击的实施,属于破坏要地内包括政治、经济、产业等中枢机关,并且重要的是直接空袭市民,给国民造成极大恐怖,挫败其意志。”这也是人类战争史上第一次明文规定可以在战争中直接以平民和居民街道为目标实施空袭,突破了战争伦理的底线。同样,日军所做的事情也是道德沦丧的。
1937年11月26日开始了南京保卫战.但是由于日军火力、人力均比国民党当时的军队水平要高出很多,尽管当时拼命抵抗,还是无能为力。
12月12日期南京保卫战总指挥下令撤退,12月12日晚,日本正式突破南京防线,占领南京,并对还未来的及撤退的士兵进行大规模的射杀。
由于日本攻打南京时,大量的军队同时进入南京,日本的后勤并没有跟上,为了解决日军口粮问题,日军对周围的村庄进行大肆的抢劫,之后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把所有掠夺过的村庄放火烧掉,对村庄里的人也是不管老弱病残,全部杀光。

1937年12月15日,日军占领南京第3天,日军枪杀放下武器的中国军人3000多人,枪杀中国平民4万余人。
1937年12月16日,日军侵占南京第4天,日军残忍杀害中国平民5500余人。
1937年12月17日,日军侵占南京第5天,日军残忍杀害中国平民3400余人。

1937年12月18日,日军侵占南京第6天,日军残忍杀害中国平民6万1千余人。
这期间有2个杀人狂魔,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在期间“竞赛杀人”,当时的报纸上还刊登了这两个人的杀人罪行,并成这两人为“皇军的英雄”。令人欣慰的是,在日本投降后,这两位杀人狂魔在南京被枪决。但尽管这样,主导南京大屠杀惨案的主角依旧没有接受法律的制裁,真的不足以平民恨。
据统计,日军共杀害中国同胞30万余人,南京30%以上的建筑被毁,财务损失共计2万亿元之多。
但是,造成这样惨案的日本依旧在教科书上曲解历史,把这样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美化成了日本军官的亲民行为.


















